居家服務
服務內容
- 家務服務:包含換洗衣物之洗濯及修補、服務對象生活起居空間之環境清潔、文書服務、 備餐服務、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用品、 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構及其他相關服務。
- 身體照顧服務:包含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簡易 被動或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
服務對象
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ADL)或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IADL)評估,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之失能者
1.65歲以上老人
2.55歲以上之山地原住民
3.50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
4.僅IADL失能且獨居之老人
補助標準
社會福利身分別 | 政府補助 | 民眾自付 |
一般戶 | 86% | 16% |
中低收入戶 |
95% | 5% |
低收入戶 | 全額補助 | 免自付額 |
聯絡人:社服部 洪社工
聯絡專線:(08)889-2293轉383
mail:sukey0921905712@yahoo.com.tw
傳真:(08)888-0260
歡迎恆春、滿州、車城、牡丹、獅子、枋山、春日的民眾來電或親自至本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