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學童課輔班資助申請
目的
為因應目前社會環境變遷,解決偏遠地區弱勢家庭學童因學習資源缺乏等造成學習低落與學業成就偏低等社會問題,乃辦理恆春半島地區弱勢家庭學童課後輔導班級,以彌補家庭及學校教育之不足,提供課業輔導、文化、品格、生命教育等多元學習課程,提升弱勢家庭學童的學習興趣,增進對學科、多面向知識領域學習機會,充實多元知識,健全全人適性發展,以落實本院『全人照顧』及『全人健康』之理念。
申請資格
恆春半島內之學校、教會或經政府核准立案之民間團體,如社區發展協會等。承辦單位無其他公、私部門資源贊助開辦本課輔專案之申請經費。
申請時間
第1學期應於每年1月15日前提出申請;第2學期應於每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
申請承辦之單位請於期限內將「弱勢家庭學童課輔班」審查文件:
A. 申請執行計畫書連同經費概算表。
B. 計劃書電子檔或光碟1份。
C. 申請辦理場地照片(第一次申請者或更換場地者)。
D. 第一次申請者,應備齊依法登記立案之民間團體證明文件與組織章程影本。
請親送或寄至本院企發室沈小姐收(946屏東縣恆春鎮恆西路21號)。
聯絡人:企發室 沈小姐
聯絡專線:(08)889-2293 轉 861
服務信箱:1600470@hcch.org.tw
傳真:(08)888-3697